發(fā)電機組名稱:濰柴柴油發(fā)電機、無動柴油發(fā)電機
1)柴油機出廠時,為便于保存和運輸,作為隨機附件出廠的新蓄電池均不帶電解液,因此,用戶在使用前應加入電解液,對非濕荷電蓄電池,還需進行充電。
2)電解液應采用蓄電池專門濃硫酸(HGB1008-59),或選擇質(zhì)量純凈、潔白、透明的工業(yè)硫酸與蒸餾水配制成比重為1.280的稀硫酸。配制時可參考以下比例進行。如以體積之比:濃硫酸為1,蒸餾水2.8;如以重量之比:濃硫酸為1,蒸餾水為1.7。至后應以實際所測比重為準。
3)1.280的電解液比重,是指環(huán)境溫度為20℃時,若電解液溫度不在20℃時,其比重應按實側(cè)得的電解液溫度進行修正。即溫度每升高或降低1℃,電解液比重應增加或減少0.0007。
4)配制電解液時,應采用鉛槽或耐酸、耐溫、不售鐵質(zhì)的陶瓷缸等抗酸容器。配制時先將所需數(shù)量的蒸餾水倒入容器內(nèi),隨后將規(guī)定數(shù)量的硫酸慢慢地倒入,然后再用塑料棒或包有青鉛皮的木棒充分攪拌均勻。切忌將蒸餾水倒入濃硫酸中,以免硫酸沸騰濺射發(fā)生事故或傷人。
5)剛配制好的電解液,溫度較高,須待冷卻到30℃左右方可注入蓄電池內(nèi),電解液的液面應高于極板10-15mm。剛注入的電解液易被極板所吸收,應及時給予補充。
6)因電解液注入蓄電池內(nèi)發(fā)熱,因此,需將蓄電池靜置6~8h,待冷卻到35℃以下方可進行充電。但注入電解液后到充電的時間不得大于24h。
7)充電時,將蓄電池正極接直流充電電源正極,蓄電池負極接充電電源負極,切不可接錯。并須旋去通氣蓋,讓充電時產(chǎn)生的氣體外逸暢通。
8)6-Q-195型新蓄電池在使用前應按表9-5規(guī)定分兩個階段進行充電(6-QH-150濕荷電蓄電池除外)。經(jīng)第 一階段充電,當液面均勻起泡,或單格電池的端電壓上升到2.4V后應進行第二階段充電,直至端電壓和電解液比重在3h內(nèi)基本穩(wěn)定為止。
充電期間,電解液溫度不可大于45℃,否則應降低充電電流或采取降溫措施,以免電池過熱影響內(nèi)部質(zhì)量。
當接近充電終止時,應采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.400的稀硫酸調(diào)整電解液比重,使其達到1.280±0.05(30~C),然后再充電1~2h,使電解液比重上下均勻為止。
9)蓄電池充足電后,即可進行試放電或?qū)嵉厥褂谩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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